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3

各位同学: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奖励优秀学生,引导学生“学在中大、追求卓越”,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3〕351号)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包括2023级。

 

二、奖学金项目

(一)国家(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1、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2、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3、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

(三)捐赠奖学金

1.宝钢优秀学生奖

2. 其他校级捐赠奖学金

 

三、名额分配原则

(一)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人数和奖励金额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奖学金名额按照学院参评奖学金的本科生总人数和家庭经济困难且综合测评排名在前50%(包括50%)的本科生人数比例分配。

(二)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名额原则上根据各学院参评奖学金本科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学院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评奖学金本科生总人数的30%,其中一等不超过5%,二等不超过10%,三等不超过15%。

(三)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奖励金额根据每年实际情况配置到学院,由各学院组织评选。

(四)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参评。

 

四、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2022-2023学年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具体参评条件详见附件4《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申请捐赠奖学金的还需符合本通知附件3规定的评选要求。

 

五、评审程序

(一)学校发布评选通知。

(二)学院组织初评、公示和上报。具体工作包括:

1. 学生提交材料

学院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发布评选通知,组织学生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上(https://freshman.sysu.edu.cn/jxj)(具体操作见附件6使用手册)完成奖学金材料提交。

(1)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于10月9日24点前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内提交电子版评奖材料。

【重要】根据教育部最新要求,本表内容统一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中填写,待学校审核相关信息后,再导出打印签章提交。请参考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严格按照填写要求完成奖学金系统填报内容。

(2)申请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于10月9日24点前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内提交电子版评奖材料。

(3)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无需在奖学金系统填报,学院导入获奖名单。

(4)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无需在奖学金系统申请,学院导入获奖名单,具体评选另行通知。

(5)申请宝钢优秀学生奖的同学,于9月25日24点前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内提交电子版评奖材料。获得院系推荐资格的学生,需额外在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的申报系统上完成申报工作。

(6)其他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将另行通知。

2.初评与公示

学院开展初评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材料报送

学院组织推荐获奖学生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提交材料,审核后报送学校。

(三)学校评审并公示。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工作要求

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

 

七、注意事项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每位同学最多只能获评一项校级捐赠奖学金。

(三)国家设置的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捐赠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获得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同时获评专项奖学金,可兼得荣誉,奖励金按单项最高金额发放。

 

附件:

附件1:各奖项材料提交要求及截止时间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和填写要求:

附件3: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评选要求一览表

附件4: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5: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6:本科生奖学金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学生)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