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2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硕士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院[2022]97号)以及《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研院[2021]59号)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2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非在职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培养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注: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对象不含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录取类别为在职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培养计划”除外)硕士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等级 |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一等 |
10 |
10 |
二等 |
10 |
15 |
三等 |
符合评审条件,但未获评一、二等的硕士研究生人数 |
备注: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奖助金名额分类下达,不得打通使用。奖助金名额不区分年级。以上指标包含2022级新生。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入学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已达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6、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助手工作任务。
7、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评学年当年的研究生奖助金参评资格: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2)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4)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5)科研助手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6)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7)导师及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四、评审工作程序
评审工作参照《附件1: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及《附件2:中山大学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办法》等相关文件实施。
本年度的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1、研究生院发布奖助金评审通知,公布学院奖助金名额及评选要求;
2、学院发布通知,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本人填写相应申请表格和材料,并附成绩单、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经导师审核推荐,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提交申请者,视作自动放弃奖助金申请资格;
3、年级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并根据评选办法细则计算出参评学生的综合成绩,公示后上报学院;
4、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本单位的奖助金推荐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研究生院复核各培养单位初评结果,提交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6、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奖助金评审结果。
- 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1、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
电子版材料清单如下:
(1)《附件3:中山大学2022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word版与带导师意见的PDF扫描版各一份
(2)《附件4: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综合成绩加分表》
(3)《附件5: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证明材料封面》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成绩单截图、论文发表证明等),所有材料需整合成一个PDF文件。
请参评同学将以上材料整合成压缩包,命名为“学号+姓名+申请等级”,于2022年7月29日24点前提交至班长处,班长汇总后于2022年7月31日24点前提交至兼辅处。
- 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
纸质版材料清单如下:
(1)《附件3:中山大学2022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导师签字的版本一份
(2)《附件4: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综合成绩加分表》
(3)《附件5: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证明材料封面》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成绩单截图、论文发表证明等)
请参评同学整理纸质版申请材料,并用订书机或回形针装订,于2022年7月29日24点前提交至班长处,班长汇总后于2022年8月1日提交至学院学工办。
注:
2020级研究生无需提交成绩单,主要根据综合加分评定;
2022级研究生无需提交材料,主要根据招生录取时的综合成绩进行评审。
附件列表:
- 《附件1: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
- 《附件2:中山大学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办法》
- 《附件3:中山大学2022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 《附件4: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综合成绩加分表》
- 《附件5: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证明材料封面》
- 《附件6:论文认定列表》
中山大学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2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