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2021学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0

 

各位博士研究生: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大研院〔2021〕82号)和《关于做好2021学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研院〔2021〕200号)等有关规定,学院拟定于2022年6月中下旬开展2021学年春季学期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一、考核年级、类别

1、2020级博士研究生

2、2021级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即原2019级硕士生,现2021级博士生)

二、考核内容

1、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2、遵守学术规范及学术诚信情况;

3、课程学习成绩、学业完成情况及科研能力考察;

4、开题后,科研及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

三、考核程序

1、6月20日前研究生提交中期考核材料至公共实验楼A208室研究生秘书处,材料包括:

(1)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填写中期考核信息,包括奖惩情况、科研情况、学术成果等,提交后下载打印《中期考核表》(导师需上系统审核并在表格中签字);

(2)导师评语(含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业、科研情况、学术能力、对学位论文进展等方面;需导师签字;考核时供考核小组参阅);

2、6月30日前,学院成立考核小组,统一组织中期考核。考核以公开答辩的形式进行,研究生本人针对思想政治表现、学业完成情况、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博士生考核时间(含汇报及回答提问)不少于40分钟。

3、7月15日前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四、其他说明

1、研究生在进行中期考核前,应首先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工作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6个月,不得合并进行。

2、研究生因重新开题、休学等原因,申请推迟中期考核的,学生须在系统提交延期中期考核申请,明确推迟时间,经导师同意,提交学院,由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可申请推迟中期考核。延期到期后,请按照学院要求尽快完成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须在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完成。

4、未经批准不参加考核的,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作退学处理。

5、考核结果和处理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

 

附件:

1. 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的通知

2. 关于做好2021学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研院〔2021〕200号)

3.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中期答辩记录表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