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启动2020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正常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新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名额及奖励金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万元。名额如下:
博士 | 学术学位硕士 | 专业学位硕士 |
1 | 1 | 1 |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3.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助教”、“助研”、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专业选修课考试(考查)不及格。
五、评选要求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1.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2.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1)文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2)理工科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3)医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具体评选细则请见附件: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六、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1)学生于2020年10月12日前 填写《中山大学2020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与相应汇总表(见附件)并自行联系导师填写审核意见,连同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2020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装订好交至各班班委,电子版 以“博士(学硕、专硕)+学号+姓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格式命名发给本班班委。
2020年10月12日上午12点前, 各班班委将本班同学以上装订好的申请材料交到研究生秘书方媛老师处;并将同学个人电子版材料、本班级汇总表格打包发至邮箱:fangy86@mail.sysu.edu.cn。
(2)学院初评和公示:2020年10月16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情况和学校要求进行评选,确定初评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3)上报初评结果:2020年10月22日,学院将公示后的初评推荐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最终获奖名单由学校公布。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