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本科生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和学院学生工作的相关安排,现将学院本科生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日程
事项 | 时间 | 备注 |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审小组 | 9月13日前 | 在班级内公示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
评审小组收集汇总测评材料 | 9月18日前 | 材料提交时间截至9月18日23:59 |
班级内审,班级互审 | 9月19-21日 | 按要求填写附件2,记录评审情况 |
班级公示加分结果 | 9月22日 | 无异议后提交至兼职辅导员处 |
各班级汇总上报学院 | 9月23日 | 纸质版:附件3、附件5及证明材料;电子版:附件2和附件4 |
二、具体工作程序
各同学申报、评审小组评审,应按照《中山大学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做好个人申报、班级评审等工作。评审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综合测评材料的收集、汇总和评定等工作,组织同学填写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加分项目个人统计表、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加分项目班级统计表、中山大学本科生公益活动认证表(附件3、附件4、附件5),记录评审情况(附件2)。
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审小组
奖学金评审小组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及其他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一般为两人,由班级选举产生,9月13日前在班级内公示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2.评审小组收集汇总测评材料
申报同学将电子版材料(附件3、附件4、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和纸质版材料(附件3、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在9月18日前交至评审小组处。逾期则不受理。
3.班级内审,班级互审
一审为班级内审,二审为班级互审。如有争议项,请留存投票表决结果截图。按要求填写附件2(电子版),记录争议项及评审情况;填写附件3,核实同学分数。
4.班级公示加分结果
评审小组汇总公示附件4,无异议后在9月22日23:59前提交至兼职辅导员处。
5.各班级汇总上报学院
评审小组在9月23日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附件3和附件5及证明材料)提交至院楼瀚林一号C512办公室,将电子版材料(附件2和附件4)提交至兼职辅导员处。
6.兼职辅导员汇总各班情况上报学工办
兼职辅导员负责协调、跟进、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7.学工办复审并公示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除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其余2名评审小组成员必须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
2、评审过程中,涉及评审成员自己时,必须进行回避。
3、比赛级别的认定,一般由举办单位的级别决定。各种竞赛的级别、类别的最终认证权在院学工办。
4、评奖材料时间范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5、纸质材料提交要求:附件3填表说明用作证明材料封面页,需要与个人加分材料的证明一同上交。请大家横向打印,将此页作为个人加分材料的首页,并将材料按照表格中填写顺序排放,并用订书机或回形针装订。
6、所有的项目都需要附上证明材料,只罗列项目没有材料证明的不予加分,不承认事后补交材料,所有材料只用交复印件。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学工办
2025年9月11日
附件列表:
附件1:中山大学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附件2:综合素质测评班级评审纪要
附件3: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加分项目个人统计表
附件4: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加分项目班级汇总表
附件5:中山大学本科生公益活动认证表
附件6: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比赛认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