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日期:2024-05-08

2024年5月7日下午,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联合珠海校区管委会党支部,在珠海校区公共实验大楼A209会议室,举行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王克、党委副书记王昕列席会议。会议由珠海校区管委会党支部书记漆小萍主持。

按照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党支部引导支部党员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本次集中学习,分别由林美珍同志带领大家集体学习《条例》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翟爱梅同志带领大家集体学习《条例》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和《条例》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与会党员表示,要坚决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要积极遵守、维护党组织的组织原则、组织生活以及组织制度;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严格区分公私界限、持续保持遵规守纪的良好行为。通过学习,与会党员加深了对党纪的了解及领悟,增强了纪律与规矩意识。

 

 与会同志们畅谈了学习心得体会,并进行了热烈交流。通过学习与交流,与会党员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纪、党规的认识,更加弄明白了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真正领会了党纪党规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增强了党性修养,明确了纪律规矩,坚定了理想信念。

 

最后,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张志清同志对本次集中学习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