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2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大研院〔2021〕82号)等有关规定,学院计划于2023年5月中旬-6月底开展2022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本次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年级、类别

1.2021级硕士研究生

2.2021级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

3.2022学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即原2020级硕士生,现2022级博士生)

本次考核对象为:已通过学院统一组织的论文开题答辩且间隔6个月的同学方可申请。

二、考核内容

1.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2.遵守学术规范及学术诚信情况;

3.课程学习成绩、学业完成情况及科研能力考察;

4.重点考核开题后,科研及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

三、考核组织

1.研究生中期考核由导师组织安排。导师应成立于3-5位研究生导师的考核小组(其导师可以作为答辩考核小组成员,不建议担任考核组长,其中博士生答辩考核小组成员应由博士生导师组成),以公开答辩形式进行中期考核。

2.学院将安排工作人员对考核现场进行抽检。

3.6月30日前完成中期考核,最终由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三、考核程序

1.6月10日前,各考核小组将考核学生名单、考核专家姓名、考核时间、答辩秘书(可由研究生担任)告知学院,如有需要学院可统筹安排考核地点。如需申请延期请务必提前告知。

2.6月30日前,由导师组织以公开答辩的形式进行中期考核,研究生本人针对思想政治表现、学业完成情况、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汇报。硕士生考核时间(含汇报及答辩)一般不少于15分钟;博士生考核时间(含汇报及答辩)一般不少于40分钟。

3.7月5日前,学生需(1)在研究生系统填写考核申请并提醒导师审核;(2)提交纸质版《中期考核表》、《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中期答辩记录表》至学院汇总。考核表需请导师填写评语(含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业、科研情况、学术能力、学位论文进展等方面;需导师签字。

4.答辩考核小组对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表决时,可采用记名或不记名投票方式;同意通过票数达到或超过答辩考核小组全体成员三分之二,方为通过。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期考核不通过:

(1)政治思想品德,科学道德和学术品行不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

(2)开题报告后,学位论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

(3)明显缺乏科研能力,经培养单位答辩考核小组考核和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认为不宜继续培养的;

(4)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培养的。

四、其他说明

1.研究生在进行中期考核前,应首先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工作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6个月,不得合并进行。

2.研究生因重新开题、休学等原因,申请推迟中期考核的,学生须在系统提交延期中期考核申请,明确推迟时间,经导师同意,提交学院,由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可申请推迟中期考核。延期到期后,请按照学院要求尽快完成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须在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完成。

3.未经批准不参加考核的,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作退学处理。

4.考核结果和处理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

 

 

附件:

1. 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的通知

2. 中期考核表

3.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中期答辩记录表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