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23年“文明宿舍”创建及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3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宿舍建设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凝聚、引导、服务作用,强化学生日常生活锻炼,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营造卫生整洁的宿舍文化环境,构建和谐文明校园,根据《中山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21号)、《中山大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中大学生〔2020〕23号)文件精神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23年“文明宿舍”创建及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大学生〔2023〕55号),现决定开展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文明宿舍”创建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单位所有学生宿舍

 

二、评选条件

(一)宿舍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宿舍成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爱护学校荣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中山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无恶意欠缴住宿费和水电费的行为;

(三)每间宿舍应推选宿舍长一名,宿舍长积极参加学生宿舍管理培训;

(四)宿舍制度健全,有宿舍公约。宿舍长认真负责,制度能贯彻落实;

(五)宿舍凝聚力强,有良好的宿舍文化,宿舍整体氛围和谐、健康、向上;

(六)宿舍学习气氛浓厚,具有优良学风;

(七)宿舍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本科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 100%(不包含获批准免测学生);

(八)宿舍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宿舍内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自行打扫宿舍内的卫生,自觉参加以宿舍文明卫生为内容的劳动教育活动,共同创造文明、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

(九)宿舍成员安全意识强,按规范用水用电,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知识;

(十)宿舍成员按时作息,不干扰和影响其他成员的休息和学习;

(十一)宿舍成员爱护宿舍环境,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和使用宿舍设施。

在评选年度内,宿舍成员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者学生宿舍违反《中山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的,不得申报文明宿舍。

 

三、评选方式

1、2023年4月10日24点前,有意愿参评的宿舍填写申请信息问卷,进行初步报名:https://www.wjx.top/vm/OIbIYEE.aspx

2、2023年4月20日24点前,参评宿舍向学院递交《附件3. 中山大学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文明宿舍评选信息登记表》、《附件4. 文明宿舍评选指标体系》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申请材料打包为压缩包,命名为年级+宿舍长姓名+楼栋号+房号,如“19级+张三+榕园8号-708”至邮箱cheny2286@mail2.sysu.edu.cn。

评选依据如下:

  1. 思想作风与道德建设 (30分)

请参评宿舍填写《附件3. 中山大学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文明宿舍评选信息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明附件,学院进行审核并评定。

  1. 宿舍内务检查(70分)

各宿舍建立宿舍卫生值日制度,安排宿舍成员每天轮流打扫卫生,保持宿舍干净整洁,宿舍成员定期开展内务卫生自查。学院组织对所有参评宿舍进行每周一次例行检查,每月一次大检查,学院工作小组填写《宿舍内务检查登记表》,作为参评依据。

 

四、评选流程

  • 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布评选通知;
  • 学院召开动员工作会议;

(三)2023年4月10日24点前,宿舍填写申请信息问卷;4月20日24点前,宿舍递交参评材料;

(四)物业管理部门初审材料;

(五)学院评审。学院组织学院领导、辅导员、教师与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宿舍进行资格审查、各项指标的考核、以及内务卫生和安全纪律检查。本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推选出学院的文明宿舍推荐名单,初评结果需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学校复审。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组对候选宿舍的材料进行复审,并对候选宿舍的内务卫生、安全纪律等情况进行抽查;

(七)结果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对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发文表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

 

五、注意事项

1、不同培养单位学生混住的,原则上由宿舍长向所在培养单位递交《中山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

2、所有参评材料数据统计自评选学年秋季学期至次年发布评选通知之日止;

3、学院推荐参加文明宿舍评选的名额不超过学院符合参评条件宿舍总数的 10%(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不足1个的按1个推荐。获评为文明宿舍的,由学校向宿舍成员颁发证书和奖金;

4、参评宿舍对初评结果如有异议者,可在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邮箱pangw7@mail.sysu.edu.cn向学院学生工作部提出异议。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