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2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310号)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大研院〔2022〕13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启动2022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已注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2022级研究生新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名额及奖励金额
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万元。学院可推荐名额如下:
博士生 |
学术学位硕士生 |
专业学位硕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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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确定推荐名额 |
学院可推荐竞争名额 |
学院确定推荐名额 |
学院可推荐竞争名额 |
学院确定推荐名额 |
学院可推荐竞争名额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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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注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下达的名额为推荐名额,不是获奖名额,学院按程序评审后,报送学校差额推荐,存在淘汰的情况,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四、申请条件与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 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 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
(1)文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
(2)理工科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
(3)医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
具体评选细则请见附件1: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五、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应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中山大学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2022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电子材料包括:
《中山大学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证明材料整合为一个PDF文件。
有意申请的同学请于9月27日24点前将电子版材料以“博士/学硕/专硕+学号+姓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格式命名,与纸质版材料一同交给各班班长。
各班班长分别汇总本班同学《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并于9月28日将本班申请者纸质申请材料交到公共实验楼A208办公室庞伟老师处;申请者个人电子版材料、本班级汇总表格打包发至邮箱:chenzm7@mail2.sysu.edu.cn。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2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