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09

各位同学: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启动2021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正常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新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2、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

  本科为中山大学的2021级硕士研究生

三、名额及奖励金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万元。名额如下:

 

【注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下达的名额为推荐名额,不是获奖名额,学院按程序评审后,报送学校,存在淘汰的情况,最终获奖名额以学校公示为准。

2、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本科是中大的2021级硕士生1名;硕士生10000元/人。

四、申请条件与要求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

(1)文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

(2)理工科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

(3)医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

  具体评选细则请见附件: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二)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本科学校为中山大学;

7、报考中山大学研究生并被录取。

 

五、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评选程序: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应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中山大学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2021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电子材料包括:《中山大学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电子版材料包括:《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参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

  有意申请的同学请于10月10日24点前将电子版材料以“博士/学硕/专硕+学号+姓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格式命名,与纸质版材料一同交至各班班委,班委分别汇总本班同学《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和《参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

  各班班委请于10月11日中午12点前将本班纸质申请材料交到红楼12栋107办公室庞伟老师处;并将申请者个人电子版材料、本班级汇总表格打包发至邮箱:chenzm7@mail2.sysu.edu.cn。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