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以及《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6〕29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已启动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已注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2026级研究生新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在读期间未获得过本奖学金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港澳台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三、名额及奖励金额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2万元。我院名额如下(以学校最终下达为准,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博士生

学术学位硕士生

专业学位硕士生

学院确定可推荐名额

学院可推荐竞争名额

学院确定推荐名额

学院可推荐竞争名额

学院确定推荐名额

学院可推荐竞争名额

1

1

1

1

1

1

【注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下达的“竞争名额”并非最终获奖名额,学院按程序评审推荐后,报送学校参加全校竞争,存在淘汰可能,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1.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全校共2名差额评选名额,各培养单位可推荐一名研究生,实行差额评选。奖励金额为每生10000元。我院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研究生可申报此类别。

四、申请条件与要求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 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科研助手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二)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

1. 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五、参评成果材料要求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提交的参评成果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 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 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

(1)文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

(2)理工科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申报时须提供论文首页、目录及录用证明;

(3)医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

六、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评选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及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全校公示。

(二)材料要求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应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按顺序装订):《中山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须导师签字)、学生参评学年成绩单1份(2026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电子材料包括(每个申请人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博士/学硕/专硕+学号+姓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中山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及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博士、学硕、专硕)》(附件2)、证明材料(整合为一个PDF:学生参评学年成绩单1份(2026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1.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

纸质版材料:《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港澳台)》(附件3,须导师签字)、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推荐人选彩色打印照片(2寸彩色正面照一张)。

电子版材料(每个申请人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港澳台+学号+姓名+宝钢奖学金):《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及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博士、学硕、专硕)》(附件2)、《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港澳台)》(附件3)证明材料整合为一个PDF。

(三)时间安排

有意申请的同学请于2026年9月12日24点前将电子版材料以“以“博士/学硕/专硕+学号+姓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格式命名,与纸质版材料一同交至各班班长(2026年9月12日24点后,除评审小组因核实需要主动要求补充材料外,不再接收任何补交材料)。

班长分别汇总本班同学《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推荐名单》(附件2汇总版),班级评审完成后,班长于9月15日12点前将本班所有申请人的电子版个人文件夹及班级汇总表打包发送至邮箱:zengh68@mail2.sysu.edu.cn,于9月16日12点前将本班纸质申请材料交至瀚林1号C512兼辅办公桌。

七、特别说明

1.论文推荐列表的适用规则。为保证与其他奖学、奖助金的通知要求保持一致,论文推荐列表的适用规则如下:凡在2026年7月13日(含)前取得正式录用证明的论文,适用《附件6: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论文推荐列表(2023年11月)》 ;凡在2026年7月13日后取得正式录用证明的论文,适用《附件7: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论文推荐列表(2026年7月)》。请申请人在提交证明材料时,务必在论文首页或录用证明中清晰标注论文录用日期,以便年级评审小组准确核定加分标准。如提交的录用证明不是编辑部出具的原件,或原件无加盖公章,则须由导师在复印件上签名证实。

2.请同学们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提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所有成果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并依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4.学院初评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其中国家奖学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宝钢奖学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请及时关注。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