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山大学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持续推进学校和学院学风校风建设,涵养积极向上的集体文化,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6〕283号)和《中山大学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结合学院实际,现组织开展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评对象为2025—2026学年在岗、经学院认定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干部,具体包括以下类别:

(一)班级干部。包括行政班级班委,如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纪律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心理委员等;班级团支部委员,如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学生党支部干部,如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

(二)团学组织干部。包括学院团委学生干部,如团委副书记及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学生干部;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学生干部等。

已获得2025—2026学年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会骨干、优秀研究生会骨干等与从事学生骨干工作相关的校级荣誉者,不参与本次评选。

二、基本资格

参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须为现职学生干部,截至2026年8月28日,从事学生干部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年。

(二)本科生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良,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2025—2026学年无挂科记录。绩点及专业排名以学院审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三)研究生学生干部学习科研表现优良,2025—2026学年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情况。

未达到任职年限、成绩要求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参评资格情形的,不得进入后续推荐和评定环节。

三、评选条件

在符合基本资格的基础上,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一)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集体风尚,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网络空间。

(二)心系广大同学。深入同学之中,积极主动地在集体中开展工作,密切联系同学成效突出,对同学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能够及时了解同学的需求和想法,积极为同学排忧解难,切实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工作能力过硬。在学生干部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落实学校和集体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有效组织集体活动,带领同学共同进步,在学生干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四)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品德修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积极主动地为同学服务,不谋私利。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勇于担当,面对困难和问题不推诿、不退缩,能够以身作则,带领集体同学形成良好的学风。

四、推荐名额及推荐方式

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学院本次可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共6名。综合考虑学院本科生与研究生在籍人数、学生干部岗位设置、学生工作参与情况、不同培养阶段学生干部的代表性及学院往年评选实际,学院原则上推荐本科生优秀学生干部4名、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2名。出现符合基本资格并达到推荐要求的人数不足相应原则分配名额等情况的,可根据学院评选工作方案,经评选委员会集体研究对相应空缺名额进行调剂,学院最终推荐总人数不得超过6名。

(一)本科生推荐。2023级、2024级、2025级本科生以行政班级为推荐单位,每个班级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有意参评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由班长牵头组织本班推荐工作。班长本人参评的,应由副班长、团支部书记或者学院指定的其他班级学生干部牵头组织推荐工作。

(二)研究生推荐。2023级、2024级、2025级研究生以年级为推荐单位,每个年级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有意参评的研究生向所在年级提出申请,由各年级班长或者年级负责人牵头组织推荐工作。研究生年级班长或者年级负责人本人参评的,应由其他班委或者学院指定人员牵头组织推荐工作。

各班级、年级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申请人的学生干部任职情况、履职表现、服务成效和工作实绩,通过民主评议、集体讨论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有效方式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所在班级或者年级没有符合基本资格的学生干部,可以不推荐。班级、年级推荐人选仅作为进入学院评定环节的候选人,不等同于最终获评人选。

五、申报材料

经班级或者年级推荐的候选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山大学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Word电子版及本人签字扫描版。学院推荐意见及盖章部分由学院统一办理。

(二)学生干部任职相关证明材料,用于说明本人担任学生干部的岗位及任职时间。

(三)学习成绩相关证明材料。本科生应提供能够反映绩点及本专业排名比例的材料;研究生应提供能够反映2025—2026学年课程成绩情况的材料。有关信息可由学院统一核验的,无须重复提交。

(四)与申请表所填主要工作事迹相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表中的主要工作事迹应主要反映2025—2026学年的学生干部工作情况,不超过500字,要求内容真实、简明扼要、事迹突出。

六、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有意参评且符合基本资格的学生,应于2026年8月15日12:00前向所在班级或者年级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班级、年级推荐。各班级、年级按照学院评选工作方案组织推荐,并于2026年8月18日18:00前将推荐人选及申报材料统一整理为压缩包,通过邮箱:zhengyn27@mail2.sysu.edu.cn报送学院。压缩包请以“培养阶段+年级(班级)+姓名+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材料”命名。

(三)学院评审。学院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由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委员会依据学院评选工作方案和学校评选标准组织综合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

(四)院内公示。学院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实名向学院反映,学院将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处理。

(五)材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按照学校要求整理有关材料,于2026年8月28日前统一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公示评定结果后,由学校发文公布并组织表彰。

七、相关要求

(一)各班级、年级应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方式组织推荐。

(二)学院对本次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结果负责。参评学生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报材料,对所填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评定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表彰后,如发现获奖个人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收回奖励,并在全校通报。

(四)未尽事宜按照《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6〕283号)、《中山大学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及《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方案》执行。

 

附件:

1.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方案

2.中山大学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3.“中山大学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