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6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博士及硕士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生〔2026〕258号)以及《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6学年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学年动态评审对象是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以及非在职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培养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的研究生。

奖助金学年动态评审对象不含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不含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通过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入学)、在职定向就业(委托培养)学生。

二、名额分配

硕士研究生:

等级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等

11

22

二等

10

34

三等

9

55

 

博士研究生:

等级

博士研究生

校长奖学金

2

一等

18

二等

19

备注: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奖助金名额分类下达,不得打通使用。奖助金名额不区分年级,各年级名额分配方案由学院自行确定。以上指标包含2026级新生。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入学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已达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6、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评学年当年的研究生奖助金参评资格: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2)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4)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5)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专业选修课不及格者;

(6)发布过反党言论,政治立场不坚定者;

(7)导师及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四、评审工作程序

评审工作参照《附件1: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及《附件2: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办法(2024年7月修订)》等相关文件实施。

本年度的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1、研究生院发布奖助金评审通知,公布学院奖助金名额及评选要求;

2、学院发布通知,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本人填写相应申请表格和材料,并附成绩单、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经导师审核推荐,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提交申请者,视作自动放弃奖助金申请资格;

3、年级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并根据评选办法细则计算出参评学生的综合成绩,公示后上报学院;

4、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本单位的奖助金推荐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研究生院复核各培养单位初评结果,提交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6、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奖助金评审结果。

五、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1、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

电子版材料清单如下:

(1)《附件4: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综合成绩加分表》

(2)《附件5: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证明材料封面》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成绩单、论文发表证明(附论文投稿登记表扫描件)、专利等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整合成一个PDF文件。

请参评同学将以上(1)(2)材料整合成压缩包,命名为“学号+姓名+申请等级”,于 2026年8月23日24:00 前提交至班长处。班级评审公示后,班长须于 2026年9月1日24:00 前提交参评同学所有申请材料、班级汇总版加分表和班级评审纪要至邮箱 zengh68@mail2.sysu.edu.cn。

2、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

纸质版材料清单如下:

(1)《附件3:中山大学2026学年研究生奖助金申请表》导师签字的版本一份

(2)《附件4: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综合成绩加分表》

(3)《附件5: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证明材料封面》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成绩单、论文发表证明(附论文投稿登记表扫描件)、专利等其他证明材料)

请参评同学整理纸质版申请材料,并用订书机或回形针装订,于 2026年8月23日24:00 前提交至班长处。班级评审公示后,班长于 2026年9月3日17:00前提交至学院学工办。

注:

1.2023级及2024级研究生无需提交成绩单,主要根据综合加分评定;

2.2026级研究生无需提交材料,主要根据招生录取时的综合成绩进行评审;

3.本次参评成果统计时间:2025年9月1日 — 2026年8月21日(往年已参与评定的成果不予重复计算)。

4.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填写的“申请等级”仅供年级评审小组及学院评审委员会参考,最终评定等级以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结果及学校审定为准。

5.特别说明(论文加分标准认定):为确保评审公平公正,针对不同时段录用的论文成果,将采用不同版本的论文推荐列表进行加分评定。

凡在2026年7月13日(含)前取得正式录用证明的论文,按照 《附件6: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论文推荐列表(2023年11月)》 执行加分;

凡在2026年7月13日后取得正式录用证明的论文,则按照 《附件7: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论文推荐列表(2026年7月)》 执行加分。

请申请人在提交证明材料时,务必在论文首页或录用证明中清晰标注论文录用日期,以便年级评审小组准确核定加分标准。如提交的录用证明不是编辑部出具的原件,或原件无加盖公章,则须由导师在复印件上签名证实。

 

附件:

  1. 《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
  2.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办法(2024年7月修订)》
  3. 《中山大学2026学年研究生奖助金申请表》
  4.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综合成绩加分表》
  5.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证明材料封面》
  6.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论文推荐列表(2023年11月)》
  7.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论文推荐列表(2026年7月)》
  8. 《研究生综合成绩班级评审纪要》

     

    中山大学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