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校级捐赠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及捐赠方的工作进度,现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校级捐赠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二、获助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捐赠助学金项目及名额
(一)项目名称
宋庆龄未来助学金
(二)资助方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三)资助年级
不限
(四)评选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道德品质端正;
5.正式注册的在校本科生;
6.家庭经济困难的理工科女大学生。
(五)院系名额
1名
(六)资助标准
5000元/人
四、工作程序
(一)学校发布工作通知
(二)学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1. 学生填写相关信息
请学生按《助学金项目评选要求一览表》(附件1),向学院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具体材料请下载捐赠助学金相关资料(附件2和附件3)。
请于3月27日中午12:00前提交以下捐赠助学金材料:
电子版材料:请根据《助学金项目评选要求一览表》(附件1),将个人申请材料(附件2)和《拟获捐赠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打包成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学号+姓名+捐赠助学金项目,发至邮箱:chenyx535@mail2.sysu.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
纸质版材料:2021、2022、2023级同学将个人申请材料(附件2)交至院楼A208兼辅办公桌,2024级同学将材料交至年级负责人处。
2. 学院审核
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开展审核工作。
3. 学院公示
学院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应注意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尊严,不出现学生个人信息,可采取院内张贴等不上网方式。公示期间,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如收到异议材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师生如对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提请复议。
4. 报送材料
(三)学校复核和审议
学校复核并审议名单。
(四)发放助学金
上级单位或捐赠方审定最终名单后,发放助学金。
附件
1. 助学金项目评选要求一览表
2. 捐赠助学金相关资料
3. 拟获捐赠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