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本科生赴香港大学交流学习的启事
根据我校与香港大学合作协议,拟选派我校本科生于2025-2026学年赴合作高校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学校名称:香港大学(https://www.hku.hk/)
(二)学习时间:2025年秋季学期(2025年9月-12月)或一学年(2025年9月-2026年5月)
(三)人数:5
(四)费用:在交流期间,交换生将向派出院校交付学费。接收院校免除其学费。食宿、交通、书本和其他个人费用由交换生自行承担。交换生须自行负责安排医疗、交通等保险。接收院校将协助交换生寻找合适的住所。
(五)香港大学交换信息网站:http://intlaffairs.hku.hk/
二、选派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选派年级:2024级,2023级;选派专业:不限。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三)学习成绩优良,重考或重修后无不及格成绩,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详细见附件2要求)
(四)身心健康,能够圆满完成派出学习期间的学习任务。
(五)派出境外高校学习的学生,须具有较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详细见附件2要求)
(六)符合合作项目的其他申请条件。(详细见附件2要求)
(七)对于录取后无客观原因而放弃名额者,一年内不再受理其相关申请。
三、选派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学生报名。2024年12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成绩单(中英文版本)、英语水平证明、课程计划、个人陈述,经所在院系审核后纸质版提交或邮寄至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珠海校区瀚林2号)A208室,电子版以“学号+姓名+院系+香港大学交换申请材料”发送至fangy86@mail.sysu.edu.cn。
(二)遴选公示。2025年1月20日前,按《中山大学本科生交流交换、联合培养管理细则》(教务部主页-规章制度可查询)规定组织遴选、公示结果、报合作高校。最终录取结果,以接收学校通知为准。
(三)行前教育。拟派出学生应参加所在院系组织的行前教育,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联 系 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562
教务部
2024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