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位同学: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奖励优秀学生,引导学生“学在中大,追求卓越”,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及《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奖项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包括2024级、不包括国际学生。
三、补充名额及奖励金额
2021级名额:1
2022级名额:3
2023级名额:2
根据国家最新文件相关规定,从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1万元。
四、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2023-2024学年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国家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前10%(含10%),同时获评当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五、评选程序
(一)学校发布评选通知。
(二)学院(系)组织初评、公示和上报。
1. 信息录入
学院(系)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网址:xgxt.sysu.edu.cn/jxj)进行公益时数要求设置,并导入参评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和公益时等信息。
2. 初评与公示
学院(系)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发布本单位评选通知,开展初评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 材料报送
学院(系)完成国家奖学金审核并报送学校。
请有意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于11月3日24点之前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上完成申请。
备注:根据教育部最新要求,《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内容统一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中填写,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再导出打印签章提交。请参考附件《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严格按照填写要求完成奖学金系统填报内容。
(三)学校评审、公示,并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