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奖励优秀学生,引导学生“学在中大,追求卓越”,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4〕302号)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23-2024学年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宋庆龄未来助学金
参评对象:2023级及以上
奖励标准(元/人):5000
名额:1
(二)中山大学郭谢碧蓉特等奖学金
参评对象:2023级及以上
奖励标准(元/人):10000
名额:1
(三)中山大学郭谢碧蓉奖学金
参评对象:2023级及以上
奖励标准(元/人):5000
名额:1
二、评选要求
(一)宋庆龄未来助学金
1.用于资助已被推荐获得评奖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理工科女大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勤奋学习,积极向上,道德品质端正;
6.正式注册的在校本科生;
7.同等情况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二)中山大学郭谢碧蓉特等奖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优良,综合素质高;
2.评选品学兼优、班级综合成绩排名好的学生。
(三)中山大学郭谢碧蓉奖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优良,综合素质高;
2.评选品学兼优、班级综合成绩排名好的学生。
三、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2023-2024学年校级捐赠奖学金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公益时满足参评标准,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四、材料提交要求
10月15日前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内提交电子版评奖材料。
五、注意事项
同一评选年度内,奖学金评选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每位学生最多只能获评一项校级捐赠奖学金;
(三)国家设置的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校级捐赠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