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大教务〔2023〕6号),《教务部关于做好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教务〔2024〕 184号),《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推免资格认定遴选细则》,为做好我院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推免资格报名要求
(一)免试生推荐资格严格按《中山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和《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推免资格认定遴选细则》(附件2)执行。
(二)体测成绩为一至三年级体测成绩的平均分(四年制、五年制均适用)。体测成绩、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特殊学术专长项目统计截止时间是2024年8月31日。
(三)特殊学术专长项目,需提供有力证明材料,具体赛事名称及范围见《遴选细则》。学院将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通过审核鉴定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将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二、工作安排
(一)本届推免工作将通过教务系统推免工作模块完成,请需要申请的同学9月2日前,通过教务系统提交推免申请,相关操作指引请查阅附件3。如有符合学术专长加分的请于9月2日前同时填写本问卷登记并上传证明材料:https://www.wjx.cn/vm/tHHoEy4.aspx#,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学院汇总学生报名信息并完成审核后,将按流程公示排序情况(仅排序情况)。
三、其他说明
(一)学生应慎重考虑后再决定申请与否。凡是被本校或外校拟录取的被推荐者,学校将不允许其放弃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名额。
(二)获得我校免试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需开具免试生推荐资格证明,学校教务部将在推免工作结束后开始受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确定推免资格之前,暂不受理相关盖章申请。
获得我校免试生推荐资格且拟被录取的学生,学校教务部将不再受理其本科成绩单、绩点排名证明、在学证明和学校推荐信函等材料的申请。
附件1:中山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2: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推免资格认定遴选细则
附件3:学生端操作指引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