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6

各位同学: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310号)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启动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已注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2024级研究生新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名额及奖励金额

       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2万元。名额如下:

博士生

学术学位硕士生

专业学位硕士生

学院确定可推荐名额

学院可推荐竞争名额

学院确定推荐名额

学院可推荐竞争名额

学院确定推荐名额

学院可推荐竞争名额

1

1

0

1

0

1

       【注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下达的竞争名额不是获奖名额,学院按程序评审后,报送学校,存在淘汰的情况,最终获奖名额以学校公示为准。

 

四、申请条件与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 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科研助手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 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 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

      (1)文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

      (2)理工科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

      (3)医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

       具体评选细则请见附件: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五、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评选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二)材料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应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中山大学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2024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电子材料包括:《中山大学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三)时间安排

有意申请的同学请于8月21日24点前将电子版材料以“博士/学硕/专硕+学号+姓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格式命名,与纸质版材料一同交至各班班长。

班长分别汇总本班同学《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班级评审完成后,班长于9月4日前将申请者个人电子版材料、本班级汇总表格打包发至邮箱:2279223713@qq.com

各班班委请于开学后9月10日中午12点前将本班纸质申请材料交到院楼A208办公室方媛老师处。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8月6日